作者:徐敏
來源:中國破產法論壇(ID:bjbankruptcy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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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4日-25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事務部、北京破產法庭、北京市破產法學會共同主辦的“第十一屆中國破產法論壇”在京成功舉辦。來自全國各地400余位參會嘉賓圍繞論壇主題“營商環(huán)境優(yōu)化建設中的破產法律制度改革與完善”及其“破產審判府院聯動與營商環(huán)境”“管理人制度與信息化建設”“債務人財產與債權保障”“重整程序與困境拯救”“個人破產立法問題”“合并破產與跨境破產”等六個具體議題進行了為期一天半的深入研討。
中國破產法論壇微信公眾號將持續(xù)為大家推送各位嘉賓在會議上的精彩發(fā)言,下面推送的是四川瀛絡律師事務所破產事務部負責人徐敏在論壇上的主題演講。
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
“解除非正常戶”的探索之路
四川瀛絡律師事務所破產事務部負責人 徐敏
大家下午好!
我今天分享的主題是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解除非正常戶”的探索之路。在破產程序過程中,我們管理人與稅務機關會一直保持著相愛相殺的關系,在接管財產的時候,管理人要接管破產企業(yè)稅控盤,向稅務機關了解是否存在空白發(fā)票,還有關于稅收債權的申報和確認,新生稅款的產生、延期申報的滯納金以及破產資產處置的交易稅費如何處理等問題。那今天我分享的“解除非正常戶”只是我們管理人在稅務方面遇到的一個非常小的問題。
一、非正常戶的認定
在國家稅務總局令36號《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規(guī)定:如果具有納稅義務沒有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申報納稅,稅務機關限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稅務人員實地考察,查無下落且無法強制履行的,就會作出非正常戶認定。
2019年4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只要三個月連續(xù)沒有進行正常納稅的情況下,系統就直接把你認定非正常戶。在該公告中,無前置程序,系統自動認定非正常戶。
二、對破產企業(yè)和管理人的影響
非正常戶又會給企業(yè)和管理人造成什么樣的影響?
影響企業(yè)的正常經營活動,以及管理人在處置資產的進程。48號公告明確約定被認定為非正常戶的,將停止企業(yè)領用和使用發(fā)票。這種情況下,尤其是對重整企業(yè),已經在進行正常的經營活動和商業(yè)交易行為,合同相對方要求破產企業(yè)要求開具發(fā)票,用于抵扣進項稅或沖抵成本,破產企業(yè)一旦無法開具發(fā)票,必然買受人要壓低價格或者拒絕交易,這完全會影響到企業(yè)的經營。在破產財產處置的時候,管理人也將面臨這樣的困境。破產財產處置后,不開具發(fā)票時,競買人肯定會把相應的稅款成本轉嫁給破產企業(yè),勢必會壓低破產財產的價格。
破產企業(yè)的納稅信用認定為D級。信用認定更多是對破產重整企業(yè)的影響更大,大多破產重整企業(yè)將面臨修復企業(yè)企業(yè)信用的問題。
無法正常申報新生稅費。一旦被認定為非正常戶,管理人無法進行稅務申報,未按時申報又會產生滯納金。先不說滯納屬于破產費用、共益?zhèn)鶆者€是破產債權,一旦產生了管理人就得和稅務機關進行周旋解決該問題。
三、如何解決非正常戶?
1.解除非正常戶的條件
48號公告要求,解除非正常戶的條件是必須要先接受行政處罰、繳納罰款后再補充申報后,才能夠把企業(yè)從非正常戶中進行解除,這是系統自動解除的。我們管理人在和稅務機關溝通的過程中,他們也很委屈無奈反映說,不交罰款系統沒有辦法自動解除,人工是沒有辦法操作。
2.解除需繳納多少罰款
《稅收征管法》第62條規(guī)定,一般情形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處以2000-10000元罰款。但是,稅法沒有規(guī)定一般情形和情節(jié)嚴重的具體情形和標準,這是稅務機關自由裁量的空間,也是管理人跟稅務機關談判的空間。
四、各地的解決思路
全國各地的解決思路總結起來有2種:一是先繳納罰款才解除非正常戶,典型的就是2017年溫州市有一個會議紀要規(guī)定,先交罰款才解除非正常戶;二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管理人可以先不繳納罰款。罰款由稅務機關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按照破產程序進行處理。典型的是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印發(fā)《關于優(yōu)化企業(yè)破產處置過程中涉稅事項辦理的意見》。
五、解除非正常戶的建議
期待統一稅法規(guī)則與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我們有10個破產案件,其中有5個都存在這種情形。根據管理人經驗,稅法就和企業(yè)破產法實質上是沖突的,管理人面臨兩難的境地,向左走可能違反了企業(yè)破產法,向右走違反了稅法。所以,我們期待稅法和破產法能夠統一。
避免因管理人的失職,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雖然大部分企業(yè)在進入破產程序之前是被認定了非正常戶,但是管理人一定要注意那些在破產程序前未被納入非正常戶的企業(yè),避免因管理人未及時申報造成企業(yè)納入非正常戶;因此,在進入破產程序之后,管理人要及時跟稅務機關進行接洽、溝通,了解企業(yè)的納稅情況,不要因為是管理人的失職造成企業(yè)為非正常戶;
與法院和稅務機關確定“解非”的程序。不管先繳納罰款還是罰款由稅務機關向管理人申報也好,法院和稅務機關能夠通過會議形式確定下來,我們管理人就有履職依據。
管理人發(fā)揮主觀能動性降低管理人的履職風險。一旦發(fā)現企業(yè)被納入非正常戶,我們應該做什么?雖然解除非正常戶是系統自動認定的,但是我們管理人可以向稅務機關提交“解非”書面申請。表明我們管理人是發(fā)現這個問題的,并采取了措施進行了止損,至于稅務機關能否通過人工解除,還可在后期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降低解除非正常戶的罰款金額,有一般情形和嚴重情形,稅法沒有規(guī)定什么情況下是嚴重情形,這是我們管理人談判的空間,我們可以去跟稅務機關談,盡量把稅款金額降低。我們辦過兩個破產案件,處罰金額都控制在500元以內。另外,及時報法院、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委員會。
以上是我的分享,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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